不要让“安全”成为生命成长的绊脚石----------2011.6《江苏教育参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7
不要让“安全”成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绊脚石
李建成
某校组织学生春游,途中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伤亡事故,交通部门和学校花巨款赔偿,有关部门让校长和带队副校长引咎辞职。某校组织高中学生军训,一名学生在放假回家路上遇车祸身亡,闹得政府部门和学校多日不得安宁,赔偿60多万元才算了结……近年来,“学校安全”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安全责任”无限“上纲”,“安全事故”处理砝码不停添加,学校几乎是“一失万无”。许多学校为了“安全”把学生关在校园不组织校外活动,甚至体育课也不组织大运动量的活动,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身体素质的发展。
对于一个人的幸福人生来说最重要的便是身心的健康。没有强健的体魄,其他素质再高也是不完美、不幸福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的本质就是让人的生命得到更好地发展,社会也企盼“身心两健、德智双馨”的人才。因此,教育的根本宗旨便应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健康成长。
人的成长内涵特别丰富,最根本的是通过社会实践以及体育活动促进身心的和谐成长。从生命科学看,人的生命成长包括物质机能的成长和精神素养的成长。物质机能的成长主要源于食物的营养和身体的活动;适量的体育活动是促进生命成长的关键要素。从教育科学看,人的身体素质的提升不是通过教师传授获得的,而是自己在体育活动中形成的;不是通过自我读书找到的,而是自己在社会实践中习得的。可见,人的成长需要一定量的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
可是,今天的学校教育为了“个别的安全”、“个人的安稳”而“关门办学”,剥夺所有学生的“锻炼权利”,牺牲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长期这样下去势必影响整个民族的素养,这个结果是令人担忧的,“代价”也是巨大的,迫切需要广大有识之士携手解决,不能因为“安全”影响学生的一生健康成长。
社会应给学校松绑。现在,学校的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社会让学校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多:从“校内安全”牵扯到“路上安全”,从“课堂安全”牵涉到“课间安全”,从“他人伤害”牵缠到“自己伤害”。有些事故和学校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但为了和谐与稳定,有关部门还是找学校做“替罪羊”,这样做必然导致校长为了“明哲保身”而牺牲学生的成长。有关部门应为学校撑腰,不同让“同情”代替“法规”;媒体应客观公正,不同助长无理取闹的风气。
家长应该理性对待。学校组织活动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无意伤害孩子。即使遇到安全事故,也应理性分析责任。如果是校舍质量、体育设施、饮食卫生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校方责任;如果是自己摔倒、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溺水伤亡等学校无法作为的安全事故不应跟学校纠缠。这样才能让校长和教师一切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
校长应担学校责任。学校既有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也有实现教育宗旨的责任。凡是因学生学习和生活设施破损或活动过程推挤造成的安全事故,校长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样,让学生参加相应的社会实践和体育活动也是学校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校长必须履行,切不可因害怕出现安全问题而不组织学生参加活动。为此,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学校的责任范围,并使之可操作。
学校安全应该重视,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更不容忽视。
此文刊发在《江苏教育参考》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