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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化:用师生的“生活方式”诠释学校教育哲学-------- 《江苏教育研究》2011.4B“论语”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7

学校文化:用师生的“生活方式”诠释学校教育哲学

李建成

近年来,教育界开始着力探究从建构或重塑学校文化入手进行教育改革,但很多学校“热衷于”设计办学目标、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文化符号”,文化建设仅停留在语言层面,而没有成为师生的“愿景”,更没有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

学校文化不只是一种“符号”,也不只是用语言对教育理念进行诠注,而是行动可以做到、眼睛可以看到、潜心可以悟到的师生的生活状态,其形成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学校多年自然积淀下来的传统;二是践行“教育理想”的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学习方式或处事行为。今天,大家所探讨的学校文化建设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学校教育理念的重塑阶段:校长根据社会的需求、教育的要求和学校的追求提炼出“学校教育哲学”,即学校的核心价值观;围绕教育哲学确定办学目标、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教育理念”;再按照“教育理念”设计学校的环境、制度、课程、课堂和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时的“理念体系”尚属于一种教育理想,一种价值追求,一种文化符号。

虽然人们对学校文化如何定义众说纷纭,但“文化是一个群体价值观” 已成为共识。学校文化建设就是在广大师生中培植学校价值观,把一些专家或领导提炼的学校教育哲学转化为“共同体的价值”。因此,在重塑学校文化的过程中要引导师生理解、认同、接纳、践行学校的“教育理念”。

劳凯声在肖川《教育的理想与信念》一书的“序”中写道:真正的学校应当是“日常生活化的”,学校不应当拘泥于规则和机械惯性式的死板动作的体制,而应当促进不用语言、不用教诲,凭本身的气息和意义起到教育作用的日常生活方式自发地出现在学校里。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教育是文化的陶冶;文化是“我们在这里的做事方式”,即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方式;文化对人的滋养是通过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影响着另一些人。建构“文化符号”是前提,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做事形成共同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旨归。再美好的理想、再崇尚的信仰,如果不付之于行动,永远只能“憧憬”,不能“享用”。因此,“文化符号”能够“落地生根”,就必须注重践行“学校教育哲学”,让每个人“按照理念做事”,在“做事”中不断改善自己教和学的行为,促进我们的生活方式靠拢“学校核心价值观”,从而形成个性化的“‘做事’文化”。

文化的实践是把“符号”内化为“行为”,文化的形成则要让“生活方式”成为一种“自觉”。“自觉”是一种做事态度,也是一种为人境界;是文化的一种特质,也是“文化形成的标志”。当人们自然地将“学校教育哲学”融入到自己日常生活之中而不觉时,才算真正形成了文化。用腾尼斯的话说,“就是要把‘理性意志’重新锻造为‘自然意志’,要把明显人为的、抽象的设计出来的行为的理性模式‘自然化’”。

文化是静态的,往往会很长时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文化也是动态的,始终是一种“向前看”的姿态,一种不断建构过程。荷兰哲学家皮尔森认为:“文化是人的活动,它不停止在历史或自然过程所既定的东西上,而是坚持寻求增进、变化和改革”。当人具备了某种文化意识并按照它思维、行动、生存后,就不会满足眼前的状态,还会寻求新的境界。此时,又需要登高眺望,用新的视野审视学校教育哲学,用新的诠释丰富学校教育核心价值。通过新一轮的“目标”引领,促进新的“自觉”形成。

学校文化需要用外部语言界定自己的教育哲学,更需要用生活方式诠释自己的教育哲学。生活方式本身也是一种语言,是一种体现内心的语言;生活方式还是一种习惯,是一种形成自觉的习惯。从这个意义说,用师生的生活方式诠释学校教育哲学,才是形成学校文化的根本。

此文刊发在《江苏教育研究》2011.4B“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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