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教师价值的特有魅力-------2009.10.19《江苏教育报》(视点)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7
师德:教师价值的特有魅力
洪泽县实验小学 李建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的演进,各行各业几乎都把生产力的水平作为衡量本行业发展的唯一尺子。思想道德建设曾一度滞后。教育界虽然一直强化师德教育,但是也无法摆脱社会大气候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师德建设已排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尤其推行绩效工资后,我省教育厅领导审时度势,将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绩效的重要依据,应该说“牵了牛鼻子”,对师德水平的提升和专业素养的发展将起促进作用。
师德,蕴含教师的基本素养
人们将师德解释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即:应遵守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笔者以为,这种理解有一点狭隘。师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称《规范》)中要求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终身学习”就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准则;师德是教师职业特点的一种行业公德,也是教师必备的专业素质,《规范》中要求的“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就是每个教师都应具有的良好教育行为。可见,师德内容既包含社会成员应遵守的社会规范,也包含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养。2008年修订的《规范》将“教书育人”纳入师德内容,从某种意义上看,也就是将教师的教育能力也列入了师德的范畴。《规范》成为每一个教师是否合格、能否胜任教育工作的标准。这使师德的内涵更加丰富。因此,抓师德建设不仅促进教师责任感的增强,而且促进教师教育素养的提高;不仅促进教师的健康成长,而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师德,考量教师的必要尺子
教育是培育人的创造性劳动,教育效果的复杂性导致教育工作考量的多样化。人本身也是千差万别的,教师个体素质的差异性也让我们很难科学选择评估的标尺。但是,我们从教育工作本身来说,具备良好的师德是对每个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每个教师必须达到的准则。因此,考量师德是考核教师的必要尺子。科学的评价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所关心的,也是我们广大教师自己所需要的。规范的师德评价为我们指明努力的方向,促进我们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的修炼,也引领我们自主成长。从具体实践来看,多年来,我校一直把师德考核列入教师工作评价之中,我们采用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对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能力、执行教育法规、为人师表和关爱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并将其结果计入教师考核成绩,以此兑现奖惩;同时,还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校的师德考核无论考核过程,还是测评的结果都很公正,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很客观。这一举措激励并促进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自觉成长。
师德,发展教师的核心动力
教书育人的职责要求教师必须不断完善自己,成为“完整的人”。完整的人是以品德发展为内核和基础的。品德发展不仅为着人的社会性发展,为着社会的需要,为着教育的渴求,而且关乎个体的生命成长。师德建设不仅要把自然的、个体的人变成社会的、文化的人,把人培养成基于他自身条件的、精神发育良好的和有个性的独特生命体,而且要把他塑造成具有坚定信念、身心健康、智能结构合理、教育观念科学、能够终身学习和不断创新的教育者。提高师德水平,不只是服务社会,成就学生,也是为了发展自己。就教师的发展力来源而言,主要是通过管理机制形成的外动力和自主需要产生的内动力。师德修炼更多的是内在德性潜质需求唤起的,是身心和情感自我调节形成的,是教师生命体内产生的可持续的内动力。可见,师德的魅力是“我要做”,是成就自己。因此,提升师德水平无疑能促进教师整个生命体的健康发展。
师德,教师的价值核心。教师价值内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唤起自我的道德兴趣、愿望和热情,促进自我学习。师德考核只是手段,促进教师在生活和工作实践中自主学习、自觉成长是题中之意。
此文刊发在2009年10月19日《江苏教育报》(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