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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感:德育的“底线”------2003.11A江苏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7

李建成

56日《中国青年报》刊载了题为《一个小人物的公民意识》的报道。文中介绍:420日,北京一个出租车司机,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乘客。当司机听到这位客人说自己“肺部有感染,打了一个星期点滴都没好,要去老家”时,那位司机放弃了挣钱的机会,摆脱了金钱的诱惑,冒着自己被子感染的危险,把旅客的行李锁进车箱,然后拨打了举报电话。在等医疗机构车的两个半小时过程中,他淋着雨,劝阻行人绕道而行,防止被感染。

    读道“非典”恐慌中的这则报道,人们也许对那位司机的行为产生疑问: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是什么驱使他这样做呢?答案很明显:是做人的准则,是对他人负责的精神,是一种社会责任感。

然而,在“非典”防控过程中却有许多与司机行为截然相反的现象:哄抬物价,见利忘义,逃离疫区,祸害别人。他们这样做,对自己不负责,对亲人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这些都是缺少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其实,做人最起码的是要有责任感。责任感是每个人的“行事”之德,“做人”之德,“成仁”之德,“立身”之德。人如果能够有责任感,那么人的认识就会符合生活世界,人的行为就会符合事物本性,人的品德就会符合社会规范。所以德育应把培养人的责任感作为核心,作为起点,作为“底线”。

“责任感”看起来是“德育底线”,但要每个人时时、事事、处处都能做到并非易事。就以儿童来讲,作为社会成员,他应关心别人,为社会尽自己能尽的义务;作为学生,他要爱护学校,积极完成相应的任务;作为家庭成员,他要关爱父母,协助父母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除了对社会、集体、家庭的外部责任外,他还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及行为负责。对社会等负责涉及的是“为人”职责,意在心系他人、心系社会,让人成为脱俗的仁者;对自己负责涉及的是“做人”义务,旨在发展自我、实现自我,让人成为聪慧的智者。当今社会正需要这种既能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又对自我负责的独立的个体。

培养人的责任感要从儿童抓起。如果说在艰苦的岁月里,儿童的责任感等优良品质还可以自然积累的话,那么在物质较为富有的今天,他们的品质则主要依靠成人倾注心智的教育。在教育途径上,要注意家庭、社会、学校相结合,通过三位一体,相互补充。在教育内容上,要注重学习、生活、做人相结合,通过全面实施,相互促进。在教育方法上,要注重言语教育、情感熏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多种方法,相得益彰。尤其要注意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儿童的独立性。独立性是责任感的精髓。成人要“逼着”儿童作出决定,“由着”儿童自己去执行决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成人调动既有经验的“指导”和对未来深思熟虑的“假设”,但成人切不可过于负责的替儿童负责”。成人在循循善诱的同时,既要让儿童充分体验“有责”的高尚,也可让他们适当品尝“失责”的苦涩。

“责任感,德育的底线”。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要始终守住这个“底线”。

 

                                                                     此文发表在200311A《江苏教育》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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