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8
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1.1 目 的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共同维护学校财产和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细化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大巴车等。
1.3 管理原则 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高效、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2.1 车辆登记 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学校后勤总务处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使用部门、车辆容量等信息。
2.2 车辆保养 后勤总务处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并记录保养日志。
2.3 车辆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报修,并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维修,同时记录维修情况。
第三章:使用规定
3.1 申请程序 使用公务车辆需提前向后勤总务处提交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预计使用人数(不得少于3人)等。
3.2 用车规范 申请使用公务车辆需经部门或学部负责人同意,并报后勤总务处统一安排。对于启东市范围内的学习培训或参加会议,原则上学校可以派车;对于参加启东市以外的学习培训或参加会议,除学部校长可以单独派车,其他人员须达到3人及以上,学校才可安排车辆。学校在没有司机的情况下,如需私车公用,需由学部领导批准,事先向后勤总务处报备行驶路线,经后勤总务处批准,填写用车申请表,参与活动人员方可开自己的车,校方给予费用补助。个别特殊需要乘顺风车,亦要向学部领导申请,并向后勤总务处报备,按照财务要求给予报销。
第四章:使用限制
4.1 非公务活动 公务车辆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如私人办事、购物等。
4.2 超出范围 未经批准,公务车辆不得驶出学校规定的行政区域。
4.3 车辆停放 公务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所。
第五章:费用管理
5.1 油料费用 公务车辆的油料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不得私自挪用,并做好使用登记。私车公用的油料费用,根据出行的实际里程和学校标准进行报销。
5.2 过路费用 公务车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由学校报销。私车公用的过路费用,同样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5.3 违规费用 因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产生的罚款、维修等费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安全与责任
6.1 安全驾驶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对于私车公用,驾驶员同样需遵守学校安全规定。
6.2 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后勤总务处,并配合处理。私车公用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也应按学校规定报告并处理。
6.3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7.1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后勤总务处所有。
7.2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24年9月5日起生效。
7.3 修改与更新 本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