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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8

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1.1 目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共同维护学校财产和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细化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大巴车等。

1.3 管理原则  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高效、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2.1 车辆登记  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学校后勤总务处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使用部门、车辆容量等信息。

2.2 车辆保养  后勤总务处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并记录保养日志。

2.3 车辆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报修,并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维修,同时记录维修情况。

第三章:使用规定

3.1 申请程序  使用公务车辆需提前向后勤总务处提交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预计使用人数(不得少于3人)等。

3.2 用车规范  申请使用公务车辆需经部门或学部负责人同意,并报后勤总务处统一安排对于启东市范围内的学习培训或参加会议,原则上学校可以派车;对于参加启东市以外的学习培训或参加会议,除学部校长可以单独派车,其他人员须达到3人及以上,学校才可安排车辆学校在没有司机的情况下,如需私车公用,需由学部领导批准,事先后勤总务处报备行驶路线,经后勤总务处批准,填写用车申请表,参与活动人员方可开自己的车,校方给予费用补助个别特殊需要乘顺风车,亦要向学部领导申请,并后勤总务处报备,按照财务要求给予报销。

第四章:使用限制

4.1 非公务活动  公务车辆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如私人办事、购物等。

4.2 超出范围  未经批准,公务车辆不得驶出学校规定的行政区域。

4.3 车辆停放  公务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所。

第五章:费用管理

5.1 油料费用  公务车辆的油料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不得私自挪用,并做好使用登记。私车公用的油料费用,根据出行的实际里程和学校标准进行报销。

5.2 过路费用  公务车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由学校报销。私车公用的过路费用,同样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5.3 违规费用  因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产生的罚款、维修等费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安全与责任

6.1 安全驾驶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对于私车公用,驾驶员同样需遵守学校安全规定。

6.2 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后勤总务处,并配合处理。私车公用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也应按学校规定报告并处理。

6.3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7.1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后勤总务处所有。

7.2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24年9月5日起生效。

7.3 修改与更新  本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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